长清校区职工住宅交房须知
一、交房时间:2012年12月31号至2013年元月12号
二、交房地点:艺苑(北区)1号楼2单元103室
三、钥匙发放:
1、山东海利达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负责钥匙发放。
2、购房职工须凭借财务处、总务处房产科签署的购房证明,方可到钥匙发放点办理入住手续,领钥匙。(具体手续见附件《物业公司关于交房的具体流程》)
四、部门负责人
财务处负责人:史延玲 联系电话:13864097917
总务处负责人:陈耐萌 联系电话:13964170316
李传伟 联系电话:15863137130
五、发放顺序:
序号 |
时间 |
交房楼号 |
备注 |
1 |
12月31号至元月6号 |
3、5、6、7 |
元月1至3号值班 |
2 |
元月7号至8号 |
15、16、17、18 |
|
3 |
元月9号至10号 |
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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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元月11号至12号 |
8、9、10、11、12、13、14 |
|
六、具体要求:
1、须足额交纳全部购房款(含车库、储藏室、车位)。交款前请教职工携带全部已交款收据,到财务处核对并计算应交剩余房款数额;
2、使用公积金贷款职工,在银行放款前视为未足额交纳全部购房款,待银行放款到位后,在办理钥匙发放手续。
3、关于职工购房的定金利息,在最后一次交款时由财务处进行计算并折抵房款。
七、关于物业管理费
小区物业管理费暂不收缴,待整个小区综合验收合格办理正式入住手续时,再另行通知。
2012.12.28
附:《物业公司关于交房的具体流程》
物业公司关于交房的具体流程
教职工根据物业公司的管理要求,
一、签订如下相关协议:
1、《前期物业服务协议》
2、《业主入住登记表》
3、《装修管理协议》,装修业主需缴纳装修押金、垃圾清运费等
4、《业主临时公约》
5、《房屋验收意见表》
6、《房屋交接书》
二、领取相关文件
1、《房屋使用说明书》
2、《房屋质量保证书》
3、《设施、设备验收清单》
4、房屋钥匙
三、验房
四、钥匙发放
购 房 证 明
海利达物业公司:
我院 老师,购得艺苑(北区) 楼 单元 室住宅一套,储藏室 号、车库 号、车位 号。其所注楼号、单元、室号经本人核实,资料无误。目前,该住宅房款已全部交纳,符合办理入住手续条件。
特此证明。
财务处 总务处房产科
201 年 月 日 201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