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启示
山东艺术学院职业学院因教学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教学秘书一人,应聘条件如下: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社会主义道德。
(二)年龄40岁以下,性别不限,语言表达能力强,工作主动性强,有协作精神,能够胜任细致事务性工作。
(三)学历要求大专以上,熟练掌握相关办公软件,有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有意者请准备好相关材料(身份证、学历证明、体检证明)及两寸证件照一张,并于11月15号下午3点到山东艺术学院文东校区红楼205室报到面试,工资面议。
咨询电话:0531-86522070 86567508
山东艺术学院职业学院教务科
2009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