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艺术学院
文物鉴定与修复教学实验中心安全操作规范
为了避免操作事故,确保人员、设备的安全,使用者应严格执行以下安全操作规程:
一、上机前必须仔细聆听实验室技术员讲述实验室机器设备相关注意事项。
二、实验室内所有电锯设备,学生不得自行操作。
三、请勿穿过于宽松的衣服,裸露长发、佩戴首饰等操作机器,请不要带手套操作机器。
四、请勿自行拆卸及安装刀具。
五、机器发生异响或过大的震动、冒烟等情况,要立即停机关闭电源并告知实验室老师。
六、实验机器的护盖均不得打开和拆卸。
七、非操作人员不得靠近正在工作的机器,以免造成误伤。
八、使用气动射钉枪时,任何时候枪口都不允许对着他人。
九、操作连接有吸尘机的机器时必须同时开启吸尘机。
十、请勿在操作机器时,接听和使用手机。
十一、仔细阅读机器上的警示语,如因违规操作造成人身伤害或机器坏,一切后果由使用者自负。
附注: 学生违规操作一次,本中心将作违规记录,并通报批评;
学生违规操作三次以上,取消本学期实验室实习资格,并通报批评。
文物鉴定与修复教学实验中心
二零一三年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