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教育学院留校作品管理规定
为展示职业教育学院实践教学成果,更好的发挥示范教学作用,我院面向在校生收集留校优秀作品,并制定管理办法如下:
一、留校优秀作品认定
(一)作品等级为优秀学生习作,由任课老师提名,经系主任审核,上报学院学术委员会审核通过后留校。
(二)优秀毕业创作(设计)作品,由系主任提名,经学院学术委员会审批通过后留校。
二、留校优秀作品奖励
学院为留校作品作者颁发《留校作品收藏证书》。经党政联席会讨论,根据作品的造价及价值,对留校作品作者进行奖励。留校作品的署名权归学生所有,宣传及使用权归学院所有。
三、留校优秀作品保存与外借
(一)留校作品由管理员登记在册,按年度建立管理明细帐。
(二)留校作品集中存放在学院作品陈列室。
(三)严格作品外借审批手续。教室借用留校作品参展参赛,需填写《职业教育学院留校作品外借审批表》,经学院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借出,展览后及时归还,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四)保管室内卫生由管理员负责打扫,保证保管室整洁有序。
附件:职业教育学院留校作品外借审批表
职业教育学院留校作品登记表
职业教育学院
2020年5月13号
职业教育学院留校作品登记表
作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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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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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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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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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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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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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接收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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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所属系主任接受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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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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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教学学院分管院长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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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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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借审批表
作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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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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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借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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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所属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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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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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借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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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借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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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所属系主任接受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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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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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教学学院分管院长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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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签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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