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教育学院团总支书记岗位职责
第一条 负责团总支全面工作,主持召开团支部书记会议和团总支办公会议,及时传达上级指示精神,团结带领职业教育学院各级团组织创造性地开展各项工作。
第二条 根据校团委、学生处和学院党总支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学生实际,负责全院共青团工作计划的制订、检查、总结工作,经常向党总支和学校团委、学生处反映情况,汇报并请示工作,及时向下级团组织布置工作,交流情况。
第三条 掌握青年团员的思想状况,抓好团员和青年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抓好理论学习,充分调动广大团员青年学习理论的积极性。
第四条 负责抓好团的组织建设,贯彻落实好团内“三会两制一课”制度和各种主题教育活动,做好团员发展、“智慧团建”系统团员信息统计、团费收缴和档案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各团支部的工作执行情况,及时与党总支沟通,积极取得党总支的帮助和支持,促进基层团组织工作。
第五条 负责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做为党的培养、发展对象。
第六条 负责指导、帮助学生会和学生社团开展工作,做好学生干部的选拔、换届、考核、管理等工作。组织动员学生参加专业竞赛、文体活动、素质拓展、志愿服务及创新创业等各类活动。
第七条 抓好团总支的自身建设,贯彻民主集中制,重点问题集体讨论确定;明确团总支人员分工,做好工作统筹,督促帮助团总支人员做好分管的工作。
第八条 抓好评奖评先工作,根据文件要求组织实施好“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团支部”等各级各类荣誉的评选和表彰工作。
第九条 配合党总支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和学生安全管理工作。深入团支部、班级、宿舍,了解、反映团员青年的思想要求和呼声,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维护青年的正当权益。
第十条 同学校职能部门和兄弟院系保持密切的联系,交流情况,互相支持,促进工作。认真完成职业教育学院党政和学校各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